chapter8.1後 Flashcards
沒有註冊的商標由公交法?
第二十二條(仿冒) 事業就其營業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以著名之他人姓名、商號或公司名稱、商標、商品容器、包裝、外觀或其他顯示他人商品之表徵,於同一或類 似之商品,為相同或近似之使用,致與他人商品混淆,或販賣、運送、輸出或輸入使用該項表徵之商品者。 二、以著名之他人姓名、商號或公司名稱、標章或其他表示他人營業、服務之表徵,於同一或類似之服務為相同或 近似之使用,致與他人營業或服務之設施或活動混淆者。 前項姓名、商號或公司名稱、商標、商品容器、包裝、外觀或其他顯示他人商品或服務之表徵,依法註冊取得商標 權者,不適用之。 第一項規定,於下列各款行為不適用之: 一、以普通使用方法,使用商品或服務習慣上所通用之名稱,或交易上同類商品或服務之其他表徵,或販賣、運 送、輸出或輸入使用該名稱或表徵之商品或服務者。 二、善意使用自己姓名之行為,或販賣、運送、輸出或輸入使用該姓名之商品或服務者。 三、對於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所列之表徵,在未著名前,善意為相同或近似使用,或其表徵之使用係自該善意使 用人連同其營業一併繼受而使用,或販賣、運送、輸出或輸入使用該表徵之商品或服務者。 事業因他事業為前項第二款或第三款之行為,致其商品或服務來源有混淆誤認之虞者,得請求他事業附加適當之區 別標示。但對僅為運送商品者,不適用之。
第 72 條
商標權人對輸入或輸出之物品有侵害其商標權之虞者,得申請海關先予查
扣。
前項申請,應以書面為之,並釋明侵害之事實,及提供相當於海關核估該
進口物品完稅價格或出口物品離岸價格之保證金或相當之擔保。
第 72 條
商標權人對輸入或輸出之物品有侵害其商標權之虞者,得申請海關先予查
扣。
前項申請,應以書面為之,並釋明侵害之事實,及提供相當於海關核估該
進口物品完稅價格或出口物品離岸價格之保證金或相當之擔保。
海關受理查扣之申請,應即通知申請人;如認符合前項規定而實施查扣時
,應以書面通知申請人及被查扣人。
被查扣人得提供第二項保證金二倍之保證金或相當之擔保,請求海關廢止
查扣,並依有關進出口物品通關規定辦理。
查扣物經申請人取得法院確定判決,屬侵害商標權者,被查扣人應負擔查
扣物之貨櫃延滯費、倉租、裝卸費等有關費用。
1書面
2釋明
3
對未註冊著名商標之保護?
1三十條第一項第十一款
2公交法第22條有對未註冊商標之保護
何謂識別性?
商標法第十八條第二項有規定
何謂有識別性?
1獨創性
2隨意性
3暗示性
實例題考到的法條?
68條是用在商標上
本例是用在公司名稱
所以只有70一款二款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