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7 Flashcards
1
Q
準用第五的方式?
A
因為總則也有個條文.所以有二條
分別是17條跟94條
17是準用第五
94是準用第二章
2
Q
共有三條

A
83
87
90
依使用規範書
3
Q
三種標章何情況下會被廢止
A
共有二條七款的原因

4
Q
商標之濫用
A
先記廢止
再來是效果

5
Q
48條提異議之事由?

A
相較第三十一條?
31條多了二項
1為29條第三項
2為30條第四項

6
Q
,應予核駁審定
A
第 31 條

7
Q
第 四 節 異議
A
共有三項

8
Q
商標部分撤銷
A
第 55 條
前條撤銷之事由,存在於註冊商標所指定使用之部分商品或服務者,得僅
就該部分商品或服務撤銷其註冊。
9
Q
商標一事不再理
A

10
Q
評定之期間?
A
58條第二項

11
Q
商標案的部分廢止
A
當事人部分指定48條第二項
智財局部分廢止55
12
Q
經過異議確定後之註冊商標,任何人不得就同一事實,以同一證據及同一
理由,申請評定。
A
�� 56 ��
13
Q
聲請評定之時間?
A
58條共有二項
一項是五年
二項是特別保護酒跟著名商標

14
Q
說明各自的理由

A
1不具識別性.用了五年應有識別性了.
2前九款跟公益有關.後面是私益
3第三類其本來限制三年.在這邊都過了五年了.
15
Q
PDF的截圖印章只可用window的小剪刀
A

16
Q
評定的情勢變更?
A
第 60 條
評定案件經評定成立者,應撤銷其註冊。但 1不得註冊之情形已不存在者,
2經斟酌公益及當事人利益之衡平,得為不成立之評定。
17
Q
只有公司名稱可提30條第一項十四款

A
1.30 I 14款
2 70條第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