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Flashcards
七、專利權依第七十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消滅後,至專利權人依第七十條
第二項回復專利權效力並經公告前,以善意實施或已完成必須之準備
者。
59條一項七款
核准延長者為動物用藥品
乙偷甲專利並取得專利權
授權給丙
1用舉發
專利權人非專利申請權人
這種只限於利害關係人可以提71條一項
2甲本身可用35條來申請
第 35 條
發明專利權經專利申請權人或專利申請權共有人,於該專利案公告後二年
內,依第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提起舉發,並於舉發撤銷確定後二個
月內就相同發明申請專利者,以該經撤銷確定之發明專利權之申請日為其
申請日。
依前項規定申請之案件,不再公告。
1要件2 年內提舉發
2.撤銷後二月內
如何保護第三人丙?
59一項五款
合理使用
對甲還是要支付合理授權金
對乙可依不當得利
專利法上的權利耗盡?
59條第一項第六款
採國際耗盡
如果為了試驗也不行
等同對甲的專利權是實質延長的
二條競合時.何者先?
因為60條是更具體
所以要優先使用
第 61 條
- *混合**二種以上醫藥品而製造之醫藥品或方法,其發明專利權效力不及於依
- *醫師處方箋調劑之行為及所調劑之醫藥品**。
医生只要注意到單一個藥是合法的.
便不會侵害到混合藥的專利
發明專利權範圍
58四項
發明專利權範圍,以申請專利範圍為準,於解釋申請專利範圍時,並得審
酌說明書及圖式。
有三說
中心界定
週邊界定
折衷說
第 70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發明專利權當然消滅:
一、專利權期滿時,自期滿後消滅。
二、專利權人死亡而無繼承人。
三、第二年以後之專利年費未於補繳期限屆滿前繳納者,自原繳費期限屆
滿後消滅。
第 94 條
發明專利第二年以後之專利年費,未於應繳納專利年費之期間內繳費者,
得於期滿後六個月內補繳之。但其專利年費之繳納,除原應繳納之專利年
費外,應以比率方式加繳專利年費。
前項以比率方式加繳專利年費,指依逾越應繳納專利年費之期間,按月加
繳,每逾一個月加繳百分之二十,最高加繳至依規定之專利年費加倍之數
額;其逾繳期間在一日以上一個月以內者,以一個月論。
何謂繼續實施
59條一項七款
七、專利權依第七十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消滅後,至專利權人依第七十條
第二項回復專利權效力並經公告前,以善意實施或已完成必須之準備
者。
專利71條內容?
有心智圖
要背
第 72 條
利害關係人對於專利權之撤銷,有可回復之法律上利益者,得於專利權當
然消滅後,提起舉發。
乙被甲告
乙後來發現該專利早在外國就有了
所以有可回復的利益
所以可以提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