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 Flashcards
營業祕密法有無刑事處罰
新法有規定
已加入刑事罰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修法重點?
1不可擔保代釋明
2民事訴訟不可停止審判
第 2 條
本法所稱營業秘密
1秘密性
2經濟性
3合理之保護
可否又拿專利
又拿營業秘密保護?
不可能
因為專利要公告
跟秘密剛好相反
營業祕密之時間?
永遠
可是如果一旦公布了.
便永遠消失了
獨占性強弱如何判斷?
是否要審查?
是否可以阻止別人自行再發現
本法所稱營業秘密
第 2 條
本法所稱營業秘密,係指方法、技術、製程、配方、程式、設計或其他可用於生產、銷售或經營之資訊,而符合左列要件者:
一、非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者。
二、因其秘密性而具有實際或潛在之經濟價值者。
三、所有人已採取合理之保密措施者。
秘密三性?
1秘密性
2經濟性
3保密性
第 3 條
受雇人於職務上研究或開發之營業秘密,歸雇用人所有。但契約另有約定
者,從其約定。
受雇人於非職務上研究或開發之營業秘密,歸受雇人所有。但其營業秘密
係利用雇用人之資源或經驗者,雇用人得於支付合理報酬後,於該事業使
用其營業秘密。
第 8 條
營業秘密不得為質權及強制執行之標的。
本身是財產權為何不可設質?
因為其具有秘密性
如果屆時拍賣
便會失其秘密性
侵害營業秘密。?
第 10 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為侵害營業秘密。
一、以不正當方法取得營業秘密者。
二、知悉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其為前款之營業秘密,而取得、使用或洩漏
者。
三、取得營業秘密後,知悉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其為第一款之營業秘密,
而使用或洩漏者。
四、因法律行為取得營業秘密,而以不正當方法使用或洩漏者。
五、依法令有守營業秘密之義務,而使用或無故洩漏者。
前項所稱之不正當方法,係指竊盜、詐欺、脅迫、賄賂、擅自重製、違反
保密義務、引誘他人違反其保密義務或其他類似方法。
第一款是自已去偷來的
2.3款是轉得人
三、取得營業秘密後,知悉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其為第一款之營業秘密,
而使用或洩漏者。
前三款要一起記
第一款是小偷本人
2跟3是轉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