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Flashcards
專利權的起算日?
申請日
與優先權無關
三種專利何者無再審查?
新型沒有
發明跟設計有
專利之修正?
公告前?修正43
公告後?更正67
何謂修正?
就是公告前之變更
43
第 67 條
最後通知?
43條第四項
專利專責機關經依前項規定通知後,認有必要時,得為最後通知;其經最
後通知者,申請專利範圍之修正,申請人僅得於通知之期間內,就下列事
項為之:
(避免審查延岩,反複修改)
最後通知之效果?
限縮申請人之更改權
是不是要發最後通知
是審查人之自由
(有必要)
1原則不可延長
2例外有二個
53條
66條
第 66 條
發明專利權人因中華民國與外國發生戰事受損失者,得申請延展專利權五
年至十年,以一次為限。但屬於交戰國人之專利權,不得申請延展。
(內戰不算)
第 53 條
醫藥品、農藥品或其製造方法發明專利權之實施,依其他法律規定,應取
得許可證者,其於專利案公告後取得時,專利權人得以第一次許可證申請
延長專利權期間,並以一次為限,且該許可證僅得據以申請延長專利權期
間一次。
前項核准延長之期間,不得超過為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取得許可證而
無法實施發明之期間;取得許可證期間超過五年者,其延長期間仍以五年
為限。
第一項所稱醫藥品,不及於動物用藥品。
第一項申請應備具申請書,附具證明文件,於取得第一次許可證後三個月
內,向專利專責機關提出。但在專利權期間屆滿前六個月內,不得為之。
主管機關就延長期間之核定,應考慮對國民健康之影響,並會同中央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訂定核定辦法。
一個專利權只可延長一次
(本案只有x一個專利)
一個許可證只可以申請一個專利的延長
看用在X或Y.只可用一個
誤給專利是舉發70
而誤給延長也是舉發?
57條的舉發
其中3跟6款是多給
不是<不該給)
可否拿C的許可證
對二個專利都申請延長女?
不行
因為一個許可證只能用來申請延長專利權期間一次
核准專利權法條?
47
核准延長法條?
53
57專利法?
不該給
多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