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 Flashcards
共同著作之要件?
主觀上要2人以上有共同創作之意思
客觀上要無法分離
判定共同著作與結合著作之利益?
是否要取得所有人之授權
何時會變成公共財

1不是抄來的
2有最低度的創意性.不是毫無創意
第 13 條
在著作之原件或其已發行之重製物上,或將著作公開發表時,以通常之方
法表示著作人之本名或眾所周知之別名者,推定為該著作之著作人。
前項規定,於著作發行日期、地點及著作財產權人之推定,準用之。
在書上印的名字
便是推定著作人
有意見者應舉證
前二項所稱受雇人,包括公務員。
第 11 條第三項
公務員之著作權?

甲聘乙公司
乙再僱A員工
所以有二個法律關係
如何分配著作人格權
與著作財產權?

看12條第一項
明文>除有前條之外
所以有前條便不再管12條了
大補王案件何人有財產權與姓名表示權?

依黑版解便可以了.
公開發表權?
(著作第一次對外的權利)
十五、公開發表:指權利人以發行、播送、上映、口述、演出、展示或其
他方法向公眾公開提示著作內容。
3條一項
第 15 條
著作人就其著作享有公開發表之權利。但公務員,依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
規定為著作人,而著作財產權歸該公務員隸屬之法人享有者,不適用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推定著作人同意公開發表其著作︰
公務員依此規定沒有公開發表權
因為怕影响公務推行
忠信一使用是否便會侵犯了甲的公開發表權?

依第十一條第二項及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由雇用人或出資人自始取得尚
未公開發表著作之著作財產權者,因其著作財產權之讓與、行使或利用而
公開發表者,視為著作人同意公開發表其著作。
15條三項
本案是忠信只有使用權
另案是有著作財產權
所使用的條項不同
(因為一使用便要公開發表
而公開發表是著作人格權)

III公開發表者,視為著作人同意公開發表其著作。
IV前項規定,於第十二條第三項準用之。
15條
15條第二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_推定著作人同意公開_發表其著作︰
一、著作人將其尚未公開發表著作之_著作財產權_讓與他人或授權他人利用時,因著作財產權之行使或利用而公開發表者。
二、著作人將其尚未公開發表之_美術著作或攝影著_作之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讓與他人,受讓人以其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公開展示者。
三、依學位授予法撰寫之碩士、博士論文,著作人已取得學位者。
黑版說明
1著作人格權。著作財產權。所有權是三個獨立的東西
2買圖掛在大廳。依第二款。推定同意
第三款。。基於學術流通。推定其同意公開發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推定著作人同意公開發表其著作︰
一、著作人將其尚未公開發表著作之著作財產權讓與他人或授權他人利用
時,因著作財產權之行使或利用而公開發表者。
二、著作人將其尚未公開發表之美術著作或攝影著作之著作原件或其重製
物讓與他人,受讓人以其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公開展示者。
三、依學位授予法撰寫之碩士、博士論文,著作人已取得學位者。
1款在平衡著作財產權人的利用關係
2款在平衡所有權與著作權人之關係
3款促進學術流通
公務員有沒有著作的公開發表權?
依第十五條公務員沒有著作的公開發表權
公務員職務上著作有沒有姓名表示權?
沒有的
只有不當變更權
利用著作之人,得使用自己之封面設計,並加冠設計人或主編之姓名或名稱。但著作人有特別表示或違反社會使用慣例者,不在此限。
16條第三項
百科全書著作人有百人
是否可以省略?
16條第4項
依著作利用之目的及方法,於著作人之利益無損害之虞,且不違反社會使
用慣例者,得省略著作人之姓名或名稱。
著作可以修改
可是不可不當修改
法條?
第 17 條
著作人享有禁止他人以歪曲、割裂、竄改或其他方法改變其著作之內容、
形式或名目致損害其名譽之權利。
著作人格權有三個?
公開發表權
姓名表示權
禁止不當修改權
沒有公開的著作
後人發現可否加以公開?
第 18 條
著作人死亡或消滅者,關於其著作人格權之保護,視同生存或存續,任何
人不得侵害。但依利用行為之性質及程度、社會之變動或其他情事可認為
不違反該著作人之意思者,不構成侵害。
何謂重置?
3條一項五款
五、重製:指以印刷、複印、錄音、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方法直接、間接、永久或暫時之重複製作。於劇本、音樂著作或其他類似著作演出或播送時予以錄音或錄影;或依建築設計圖或建築模型建造建築物
者,亦屬之。

乙一定有
甲?
五、重製:指以印刷、複印、錄音、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方法直接、
間接、永久或暫時之重複製作。於劇本、音樂著作或其他類似著作演
出或播送時予以錄音或錄影;或依建築設計圖或建築模型建造建築物
者,亦屬之。
也是有的

表演因是鄰接權
所以其重製權受到限制
22條第二項

別人模仿我的表演可否阻止?
不行
別人用畫
畫出我的表演
可否阻止?
不行
法條都在22條
依22 條
表演人的重製權限?
限在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