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15 争讼程序 Flashcards
行政复议的一般程序
1、申请:作为案件(知道或应当知道)60天,不作为案件(履行期满/60日满/当时)申请复议 2、受理:5日之内决定, (1)受理,或者7天内转送 (2)告知补正后受理 (3)不受理——向上级机关继续申请——督促——责令/直接 3、审理:有权处理,由2名以上复议人员,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听证审理。 4、决定:60日决定(法律可以规定更短)审理完毕 案件复杂的经负责人批准再延长30天。
行政复议的申请应当从申请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
日内提出,
但法律规定超过60日的除外。这就意味着若特别法规定多于60日的,
适用特别法,但若特别法规定少于60日的,仍应适用60日。用数学符号表达,行
政复议的申请期限为“≥60日”。
当事人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可以向复议机关的上级继续申请。上级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的具体处理程序
如下:
第一步,上级行政机关认为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
的,可以先行督促其受理;
第二步,经督促仍不受理的,应当责令其限期受理,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受理。同时,行政复议机关或者行政复议机构不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经有权监督的行政机关督促仍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
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
复议审理对象为
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及合理性。
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结案;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结案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复议申请期限原则上是60日,法律可对其作出长于60日的例外规定,也就是“≥60日”。复议审理期限原则上也是60日,法律可对其作出短于60日的规定,也就是“≤60日”。
申请期限和审理期限的例外条款恰好完全相反,是因为申请期限限制的对象是申请人,以宽松为宜,给当事人的考虑周期越长越好;而审理期限限制的是复议机关,以严格为宜,给行政机关的周期越短越好,越短说明越高效便民。
行政复议的撤回
1、条件:
(1)提出撤回的申请并说明理由。
(2)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
2、后果:
(1)撤回后复议程序即应终止。
(2)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违背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 的除外。
(3)撤回复议申请仍然可以起诉,但需要在起诉期内而且是非复议前置案件
行政复议的和解
1、条件: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双方在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向复议机构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2、范围:自由裁量、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四大本”观点)
3、后果:和解后复议机关应决定终止行政复议程序
行政复议的调解
1、条件:在复议机关的主持下,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达成;调解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2、范围:自由裁量、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
3、程序:行政调解书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
4、后果:调解书可以作为强制执行的根据
行政复议的中止
条件:
- 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
- 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 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
- 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
- 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
- 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
- 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
- 其他情形
行政复议的终止
A、条件: 1.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 2.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 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 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 5.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因申请人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该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变更为刑事拘留。 [注意]行转刑案件,诉讼为中止,复议为终结 B、中转终 自然人死亡、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行政复议中止,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
复议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通过法考的工作人员审理复议案件?
错误,因为只有初次从事行政复议的人员才需要通过法考。
复议机关认为案件重大复杂的,主动以开庭的方式审理?
错误,因为“开庭”即为“诉讼”的方式。这种情况下,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重大复杂的案件。
复议机关不应当对行政行为的适当性进行审查?
错误。复议可以审查合法性和合理性(适当性)
行政复议应当以书面的方式提出申请?
对的。因为“应当”意味着“原则上应该如此”,但并不排斥口头申请的方式。
复议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多久结案
60日内。
某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不可以采取口头委托的方式
如果在复议过程中撤回复议申请的,
原则上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复议申请,但违反当事人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复议机关不作为,除了可以起诉复议机关以外,还可以
向上一级复议机关继续申请,请求上级机关督促复议机关改正。
行政处罚的复议是否可以调解
可以,因为行政处罚一般是行政裁量行为
某公司在复议决定作出之前撤回申请,
行政复议即告终止
若复议过程中申请人意外死亡,
行政复议即告中止,人死了是中止,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态。
申请人对行政拘留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期间因申请人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该行政拘留变更为刑事拘留,
行政复议终止
行政复议期间涉及事项需要鉴定的,
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行政复议调解何时发生效力
双方签字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行政诉讼的起诉
1、诉作为
2、诉不作为
3、复议后起诉
诉作为
1、全知道: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有例外则从例外
2、知一半: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起6个月内,且在(应)知道行为内容之日起1年内
3、全不知:(应)知道行为内容之日起6个月内,且在行为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动产20年内)
诉不作为
1、明确拒绝:拒绝之日起6个月内
2、有履行期:履行期届满后可以起诉,期限为6个月
3、无履行期:当时便可以起诉,期限为6个月
复议后起诉
1、复议作为: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有例外则从例外
2、复议不作为: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有例外则从例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
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与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不同。
民事诉讼中超过了诉讼时效,当事人并没有丧失起诉权,只是丧失了胜诉权;而一旦超过了行政诉讼的起诉期,法院应当裁定不予立案,已经受理的也应裁定驳回起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
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前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期间
1、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
2、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这和民诉是相同的,民事诉讼中以时起算的期间从次时起算;以日、月、年计算的期间从次目起算。比如,当事人5月1日收到复议决定书,5月2日是上诉期的起点、第一天。
3、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目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4.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视为在期限内发送。
送达
- 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当事人确认的送达地址为法院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 当事人同意电子送达的,应当提供并确认传真号
- 当事人送达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受理案件的法院;未及时告知的,法院按原地址送达,视为依法送达
- 法院可以通过国家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进行送达。
- 法院可以在当事人住所地以处向当事人直接送达诉讼文书。当事人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
符合起诉条件
登记立案
不符合起诉条件
裁定不予立案且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