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盖政府或法院印章、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的情况 Flashcards
加盖政府或法院印章的,一共15种
- 行政处分决定书
- 国务院部门、地方政府反馈的对行政法规的书面意见,加盖本单位或者本单位办公厅(室) 印章
- 普通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 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5.行政许可证件
- 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
- 行政复议决定书
- 行政复议调解书
- 行政诉讼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 行政诉讼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
- 行政机关负责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应诉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情况说明,并加盖行政机关印章或者由该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认可
- 行政机关委托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应诉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加盖行政机关印章的授权委托书
- 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
- 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作出决定,应当制作国家赔偿决定书,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的情况,共11种
1.当场处罚决定书(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
2.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由经办的人民警察签名或者盖章
3.治安管理询问笔录,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
在笔录上签名
4.治安管理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人
民警察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5.治安管理处罚扣押的物品清单由调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
6.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笔录
7.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应当由行政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谈话人签名或者盖章
8.现场笔录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
9.听证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10.审判人员应当制作勘验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在场人签名
11.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当事人本人或者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到庭,就案件有关事实接受询问。在询问之前,可以要求其签署保证书。当事人或者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应当在保证书上签 名或者捺印
当事人有权申请司法复议的情况
- 申请人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 当事人对法院的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 当事人对法院不予准许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 行政机关对不准予非诉执行的裁定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 当事人对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 当事人对法院罚款、拘留决定,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 法院不予准许调取证据的申请,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
工作日总结
- 行政许可中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为工作日
- 行政处罚中的2日、3日、5日、7日为工作日
- 行政强制中10日以内的数字为工作日
- 政府信息公开中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时间为工作日
- 行政复议中的5日、7日为工作日
1人
行政诉讼简易程序
形式审查
2人
实质审查2人以上(含行政复议审理人数)
调取证据2人以上
委托代理人1~2人
3人
行政诉讼一般程序3人以上单数
法院司法赔偿程序3人以上单数
5人
诉讼代表人2~5人
复议代表人1~5人
7人
行政公益诉讼7人合议庭进行(法官3人,人民陪审员4人)
行政许可,材料补正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信息公开,材料补正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材料补正
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人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行政诉讼,材料补正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国家赔偿,材料补正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开庭审理前
申请一并解决民事争议,申请一并审查抽象行政行为,对于两者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出;责令被告提交证据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之后
不准予增加新诉讼请求,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15日内
被告举证、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被告提交答辩状
举证期限届满之前
证据调取、证据保全、证人出庭、重新鉴定、重新勘验、延长举证期
开庭审理时
申请回避,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庭审结束)前提出
庭审结束前
增加赔偿请求、无效行政协议效力补正截止点、未生效行政协议办理批准手续截止点
判决或裁定前
准予原告撤诉的申请
有听证:行政处罚
1、启动方式:依申请
2、听证范围:
(1)一般罚。应告知听证权利的有: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2)治安罚。应告知听证权利的有:吊销许可证、2000元以上罚款法规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有听证:行政许可
1、启动方式:依申请、或者依职权
2、听证范围:
(1)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
(2)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
无听证程序
1、行政强制措施
2、行政强制执行
有听证:行政复议
1、启动方式:依申请、依职权
2、听证范围:重大、复杂案件
有听证:行政法规的制定
[起草环节]起草单位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审查环节]送审稿涉及大利益、大分歧、大影响、大关注的,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举行听证会
有听证:规章的制定
[起草环节]涉及大利益、大分歧、大影响、大关注的,起草单位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意见。
[审查环节]送审稿涉及大利益、大分歧、大影响、大关注的,起草单位在起草过程中未举行听证会的,法制机构经本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举行听证会
有听证:行政处罚的补充设定
法规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务员回避 行政处罚时效 执法人数2人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范围 行政处罚争议期不停止执行制度 行政处罚属地主义 冻结期限 代履行费用承担 行政复议申请期 行政复议决定期 行政行为起诉期 行政诉讼公开审理制度 外国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一并审理民事争议可以适用民事法律规范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许可中认可程序 有数量限制的许可程序 行政许可的收费 行政处罚的级别管辖 主观无过错不处罚 查封、扣押的期限 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特别获取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许可的决定期 下级行政机关的审查期限 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期限 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许可延续的申请期 行政处罚决定期限 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执法案卷信息可否予以公开 现场笔录的制作形式 各方主张损失的价值无法认定时应申请鉴定的主体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的地域管辖
没收违法所得范围
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许可、变更、撤回的补偿标准
省级政府规定
省以下垂直领导机关的复议机关的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