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精要 Flashcards
酬劳
管制:同工同酬
拘役:酌情少量报酬
禁止令的期限
与管制、缓刑的期限相同或者短于。
总之不能长
禁止令的执行机关
社区矫正机关。
但是违反禁止力的处罚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同级)
禁止令的适用对象
管制、缓刑。
没有假释
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
管制、缓刑、假释、剥夺政治权利在社会上服刑、暂予监外执行
一般死缓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
15年。
限制减刑的死缓犯:25年、20年
不适用死刑的条件
1、犯罪时不满18
2、审判时怀孕(从羁押到审判)
3、审判时已满75(除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的)
死缓两年期满,
没有故意犯罪,减为无期
确有重大立功的,减为25年
💦故意犯罪的+情节恶劣+报最高法核准死刑;没有被核准的,两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法备案
限制减刑的死缓
1、累犯
2、7种暴力犯罪+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烧杀淫掠,组绑爆投)
3、【可以】对其限制减刑,而不是【应当】
死缓后减为无期的,实际执行不得少于25年
被减为25年的,实际执行的不得少于20年
——而对于未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最后实际执行的可能只有15年
剥夺政治权利
1、【应当剥夺】
(1)危害国家安全
(2)被判处死刑、无期
2、【可以剥夺】:严重破环社会秩序
3、剥夺的内容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集会自由 (3)国家机关职务 (4)国有单位领导职务
4、期限 (1)无期死刑——终身(主刑执行之日起) (2)减为有期——7-10年(主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起) (3)有期、拘役附加——1-5年(主刑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 (4)独立适用——1-5年(判决执行之日起) (5)管制附加——与管制相同的期限——同时开始执行
财产性判项的执行顺序
1、对于违法犯罪所得:追缴;退赔
2、对于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司法)没收
3、最后对于个人合法财产:罚金刑、没收财产刑(正当债务应当偿还)
违法犯罪所得:追缴、责令退赔
1、财物还存在:应当追缴
(1)被害人的合法财物:应当及时返还
(2)其他财物:应当上缴国库
2、财物已经不存在,或者被善意第三人善意取得:
造成损失的,应当责令退赔
正当债务的返还:民事债务优先
先民后刑,民的要经债权人请求。
被判决同时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应当按照以下的顺序: (1)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 (2)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3)其他民事债务(合法+经债权人请求) (4)罚金 (5)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
没收个人合法财产,保留必要份。
驱逐出境
适用犯罪的外国人,包括外国国籍和无国籍人士。
职业禁止令:法官对犯罪人判罚的行政处罚措施
1、适用对象:利用职业便利犯罪(包括职务犯罪和利用职业的普通犯罪);违背职业道德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
2、内容:禁止从事相关职业
3、期限:主刑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3-5年
4、违反后果:情节不严重,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5、与行政法竞合:行政法优先,因为职业禁止令的内容实质上属于属于行政处罚。
一般累犯
前后罪都是:有期徒刑、18、故意,前罪主刑执行完毕(假释赦免)5年内
特别累犯
前后罪都是:国、恐、黑。不论刑期和间隔
自首
一般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一般自首
自动投案,如实供述(无论有无掌握),对供述之罪成立自首
特别自首
犯A罪被抓,如实供述了B罪,对B罪成立自首
自动投案
被抓(被动投案)之前投案,形迹可疑、自“报”自弃、束手就擒、惊弓之鸟、行政羁押,也属投案;发现证据,不属投案。
自动投案之后又逃跑的,不认为是自动投案,但是之后又回来的,认为是自动投案
交通肇事罪中的自首认定
交通肇事中的自首认定。
①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认定为自动投案,构成自首;因上述行为同时系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义务,对其是否从宽、从宽幅度要适当从严掌握。
②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处罚的幅度。
如实供述
本人及共犯基本信息(如果影响到定罪量刑)
本人、主要、犯罪事实
共犯人需要供述同案犯,主犯需要供述同案犯事实
一审判决前供述
只是供述事实,可以辩解行为的性质
立功的表现
1、协助抓捕犯罪人(可以包括同案犯):约定至指定地点;当场辨认、指认;带抓;提供尚未掌握的联系方式、藏匿地址
💛只有提供犯罪【后】掌握的、【不属于】基本信息的同案犯联系方式、藏匿地址,才构成立功。
2、其他(不可以包含同案犯,即与本人犯罪、参与的犯罪无关才行) (1)阻止他人犯罪活动 (2)揭发他人犯罪,提供破案线索 (3)技术革新成绩突出 (4)抗灾排除事故表现积极 (5)利国利民突出表现
共同犯罪中立功、自首、坦白的区分
1、自首(坦白)
(1)供述本人信息、本人罪行
(2)供述同案犯信息、同案犯罪行
2、立功
(1)供述同案犯以外的信息
(2)供述同案犯以外的罪行
(3)供述他人线索、罪行
重大立功
一般指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无期以上的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情形
有期和拘役
有期吸收拘役
缓刑
1、适用对象:3年以下有期、拘役
(1)可以缓刑:一般人
(2)应当缓刑:不满18;怀孕的妇女、已满75
2、实质条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对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3、不适用: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
4、考验期期限:有期,1-5年;拘役,2个月-1年
5、考验期内发现漏罪、期内又犯新罪、违反规定、违反禁止令——撤销缓刑
假释
1、对象:有期执行了1/2;无期13年;死缓15年;特殊情况报最高院不受期限限制
2、实质条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的危险
3、不得假释:
(1)累犯(不论刑期)
(2)7种暴力犯罪+有组织暴力犯,单罪被判处10年以上、无期、死缓的
(3)考验期期限:有期,剩余期限;无期,10年。
4、撤销:考验期内发现漏罪、期内又犯新罪、违反规定———撤销假释
减刑
1、对象:管制、拘役、有期、无期
2、实质条件:
(1)可以: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
(2)可以:有立功表现
(3)应当:有重大立功
3、实际执行不得少于: (1)有期、拘役、管制:1/2 (2)无期:13年 (3)一般死缓:15年 (4)限制减刑的死缓:减为无期的,25年;减为25年的,20年。(均没有包含2年考验期)
追诉时效
1、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立案(对事立案)、受理+逃避;被害人在追诉期内控告+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
2、起算点:犯罪成立之日起;连续犯、继续犯从行为终了之日起
3、时效中断:前罪时效内犯后罪,前罪时效从后罪犯罪成立之日起重新计算
4、终止时点:司法机关侦破案件之日——侦破案件,确定犯罪嫌疑人(对人立案)
5、时限: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的经过5年;不满10年的经过10年;最高刑无期、死刑的,经过20年。 ——10年以上,15年以下 (1)最高刑10年,经过15年 (2)最高刑15年,经过15年 (3)最高刑5年,经过10年
6、超过时限后的后果:
一般犯罪不再追诉。对于无期、死刑,仍想追诉的,报最高检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