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则第三章:破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罪 Flashcards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
1+8+1
2个行为犯:有毒食品和假药
3个危险犯:不合标准的食品、医用器材、妨害药品管理)
其他都是结果犯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数额犯(结果犯):销售金额5万(既遂);货值金额15万(未遂)
一般法,其他罪名是本节的特殊法,择一重处理。
货值金额怎么计算: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销售金额折抵+货值金额)
本节的罪数问题:
想象竞合:同时触犯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非法经营罪等
数罪并罚: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又【妨害公务罪】。
法条竞合:择一重(而不是特殊优于一般)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
行为犯
假药:假药不是真药,大体上指的是与标明成分不符、变质的药。
“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生产、进口药品”不再属于假药
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
结果犯:轻伤以上
劣药:是不合格的药,大体上指的是药品成分含量不达标、污染、过期药。
妨害物品管理罪
结果犯:具体危险,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行为:4类 (1)生产、销售禁药 (2)生产、销售、进口【未批准药】 (3)药品注册欺骗 (4)编造生产、检验记录
想象竞合:同时触犯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劣药罪,择一重。
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行为犯)
食品中有禁用的、有毒有害物质
食品中有禁用、有毒有害物质
(1)法律、法规禁止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添加、(2)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使用的物质;
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上的物质;
(3)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告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4)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5)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的,即指用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各类肉及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
行为犯
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危险犯)
相关物质不达标
(1)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
(2)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的;(3)属于国家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
(4)婴幼儿食品中生长发育所需营养成分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5)其他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情形。
走私罪(9+1)
两种法益
1、进出口管理秩序:禁止进出口、限制进出口、限制进口、限制出口
2、关税征收: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禁止进出口
走私武器、弹药罪
走私核材料罪
走私假币罪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走私淫秽物品罪(以牟利或传播为目的)
限制进出口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限制出口
走私文物罪
走私贵重金属罪
限制进口
走私废物罪
走私行为
1、直接走私:绕关;通关时不申报
2、变相走私:保税货物、减税、免税货物,境内销售牟利;
3、间接走私: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内海、领海、界河区域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物品,且没有合法证明
走私行为的罪过形式
必须是故意。 1、明知走私对象 (1)具体不明确,只有一个概括故意的:根据实际的走私对象定罪处罚 (2)走私多种的,数罪并罚 (2)走私普通货物物品中,夹带违禁品的,数罪并罚。
2、认识错误问题:
(1)特定的,误认为普通的,或者相反,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2)在不同种类的禁止进出口、限制进出口的物品、货物之间产生的误认,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3、数罪并罚
(1)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
(2)同时走私,多种,不同类物品的,数罪并罚
4、走私共犯
事前或事中通谋,帮忙出钱、文件材料、运货等,为其提供走私的便利
走私真、假“枪支、弹药”的情形
走私真枪,各种弹药的弹头、弹壳(可组装)——走私武器、弹药罪
走私仿真枪、管制刀具——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走私报废的、无法组装并使用的各种弹药的弹头、弹壳(但不属于废物的)——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走私属于废物的弹头、弹壳——走私废物罪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要扩大解释
对象包括: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
进出口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的行为定性
未经许可,进出口国家限制进出口的——未经许可,即为禁止——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租用、借用或者使用购买的他人的许可证——自己无证,仍是禁止——同上
同时偷逃应交纳的税额——想象竞合,择一重
取得了许可,则解禁,但是超过许可数量进出口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的——属于逃税——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修正);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非国家工作人员: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但是也有工作便利)
⭐常设组织中的工作人员(不从事公务,但有职务便利)
(1)非国有单位人员:非国有的社会团体、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常设性的组织中的工作人员。
(2)国有单位中不从事公务的人员:①公立医疗机构人员中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医生(不从事公务);②公立学校中非国家工作人员的教师(不从事公务)。
⭐非国有的非常设性组织中的工作人员(不从事公务,但有职务便利) (1)为组织体育赛事、文艺演出或者其他正当活动而成立的组委会、筹委会、工程承包队等; (2)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3)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 (4)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 以上组织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从事公务),如果利用公务便利,构成受贿罪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受贿罪的区分
国有单位+从事公务=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eg:国有医院院长利用院长身份;公立高校教师受单位委托
国有单位+不从事公务;有职务=非国家工作人员
eg:国有医院院长利用医生身份;公立高校教师利用教师身份
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国家工作人员(eg村长受政府委托)
非国有单位+不从事公务;有职务=非国家工作人员(eg村长管理村中集体事务)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主体: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
行为:
1、移交盈利业务
2、高买、低卖
3、买不合格商品
结果:导致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与贪污罪的关系:本罪是利用交易行为使得亲友获利,如果是使得自己获利的,则是贪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