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 附件一產生辦法 Flashcards
行政長官由一個 (A)、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 (B)、體現 (C)的選舉委員會根據本法選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A) 具有廣泛代表性
(B) 實際情況
(C) 社會整體利益
選舉委員會委員共 (A) 人,由 (B) 個界人士組成
(A) 1500 (B) 5
選舉委員會委員共1500人,由下列各界人士組成:
第一界別:(A) 第二界別:(B) 第三界別:(C) 第四界別:立法會議員、地區組織代表等界 第五界別: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政協委員和有關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的代表界
(A) 工商、金融界
(B) 專業界
(C) 基層、勞工和宗教等界
選舉委員會委員共1500人,由下列各界人士組成:
第一界別:工商、金融界 第二界別:專業界 第三界別:基層、勞工和宗教等界 第四界別:(A) 第五界別:香港特別行政區 (B)、香港特別行政區 (C) 和有關 (D) 的代表界
(A) 立法會議員、地區組織代表等界
(B) 全國人大代表
(C) 全國政協委員
(D) 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
選舉委員會委員共1500人,由下列各界人士組成……
第一界別:工商、金融界 第二界別:專業界 第三界別:基層、勞工和宗教等界 第四界別:立法會議員、地區組織代表等界 第五界別: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政協委員和有關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的代表界
選舉委員會委員必須由 (A) 擔任。
選舉委員會每屆任期 (B)。
(A) 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五年
選舉委員會各個界別的劃分及名額如下:
第一界別設十八個界別分組:工業界(第一)(17席)、工業界(第二)(17席)、紡織及製衣界(17席)、商界(第一)(17席)、商界(第二)(17席)、商界(第三)(17席)、金融界(17席)、金融服務界(17席)、保險界(17席)、地產及建造界(17席)、航運交通界(17席)、進出口界(17席)、旅遊界(17席)、(A)、批發及零售界(17席)、(B)。
(A) 酒店界(16席)、飲食界(16席)
(B) 香港僱主聯合會(15席)、中小企業界(15席)
第二界別設十個界別分組:科技創新界(30席)、工程界(30席)、(A)、會計界(30席)、法律界(30席)、教育界(30席)、(B)、醫學及衛生服務界(30席)、(C)、社會福利界(30席)。
(A)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30席)
(B) 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30席)
(C) 中醫界(30席)
第三界別設五個界別分組:漁農界(60席)、勞工界(60席)、…、宗教界(60席)。
基層社團(60席)、同鄉社團(60席)
第四界別設五個界別分組:立法會議員(90席)、鄉議局(27席)、港九分區委員會及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地區防火委員會委員的代表(76席)、(A), (B)。
(A) ”新界”分區委員會及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地區防火委員會委員的代表(80席)
(B) 內地港人團體的代表(27席)
第五界別設兩個界別分組:(A), (B)。
(A) 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代表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政協委員(190席)
(B) 有關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的代表(110席)
選舉委員會設召集人制度,(A)。
總召集人由擔任 (B) 擔任,總召集人在選舉委員會每個界別各指定若干名召集人。
(A) 負責必要時召集選舉委員會會議,辦理有關事宜
(B) 國家領導職務的選舉委員會委員
行政長官候選人須獲得不少於 (A) 選舉委員會委員的提名,且上述五個界別中每個界別參與提名的委員須 (B) 。每名選舉委員會委員只可提出一名候選人。
(A) 188名
(B) 不少於15名
選舉委員會根據提名的名單,經一人一票無記名投票選出行政長官候任人,行政長官候任人須獲得 (A) 。具體選舉辦法由 (B) 規定。
(A) 超過750票
(B) 香港特別行政區以選舉法
香港特別行政區 (A) 負責審查並確認選舉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和行政長官候選人的資格。
香港特別行政區 (B) 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的審查情況,就選舉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和行政長官候選人是否符合 (C) 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作出判斷,並就不符合上述法定要求和條件者向香港特別行政區 (A) 出具審查意見書。
(A) 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
(B) 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
(C)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