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构编制管理 Flashcards
拥有规章制定权的行政主体
国务院组成部门
具有行政管理权的国务院直属机构
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部管局
由组成部门领导与管理
主管特定业务
不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
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务院办事机构
国务院部管局
的设立、撤销、合并
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司级内设机构
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处级:按年度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国务院编制管理机关简称“中编办”
其主要工作职责是拟定或审核方案,然后报给国务院审批或决定,而不是自行决定。
⚠️🈶️1⃣️处例外:当地方政府需要在同一区域不同层级调整使用行政编制时,应当由省编办提出,报中编办审批。
议事协调机构
设撤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原则上🈚️行政措施规定权,只有在特殊或紧急情况下,经国务院同意✅,🉑️规定临时性管理措施。(🦔法条第6条)
一般不设置办事机构。根据法无授权即🈲️禁止,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议事协调机构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
自身没有内设机构,也没有编制。
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的是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组成部门
国务院直属机构
部管局(可以设2个,也可以只设置一个处级)
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设立、撤销、合并
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
国务院总理提请全国人大决定,闭会时提请全人常决定。
国务院直属机构、办事机构、部管局的设立、撤销、合并
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
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司级内设机构的增设、撤销、合并
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处级内设机构的增设、撤销、合并
由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按年度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即,由该部自行做出决定,报中编办备案。
国务院设置管理
🆚
国务院编制管理
设置管理:机构的名称、职能
编制管理:机构人员的数量定额、机构的领导职数
国务院行政机构增加or减少编制
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基本,专门,特定
基本:组成部门
专门+独立:直属机构
特定:部管局
议事协调机构的“4⃣️🈚️”
1⃣️无机构。🈚️内设办事机构
2⃣️无人员。🈚️办事人员
3⃣️无编制。因为没有办事机构也没有人员
4⃣️无措施。🥚🈶️例外:特殊or紧急‼️+国务院同意=临时性行政管理措施。
地方行政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需要进行评估
应当定期评估
评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制定。(不是国务院,因属于专业问题)
评估结果是调整机构编制的参考依据(而不是直接依据)
中央和地方各自🈶️各自的评估办法,不相同。
地方各级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和合并or变更规格、名称
由本级政府提出方案
经上一句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之后
报上一级政府批准
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置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常备案。
某县两个职能局的合并,属于新设中的“有无”问题
应当由县政府提出方案,报市编办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并由县政府将批准后的方案报县人常备案。
某市职能局名称的变更,属于新设中的“变更”
应当由市政府提出方案,报省编办审核,报省政府批准。因为属于“变更”而不属于“新设”(设立、撤销和合并),所以不需要备案,只需要批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or变更规格、名称)
由该行政机构提出方案,报本级编办审批。
例如省民政厅增设内设机构,应当由省民政厅提出方案,报省编办审批。
各级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
由本级政府批准即可设立。
徐金桂老师的总结:地方政府机构设置,分三个层次掌握。
1⃣️新设,包括“有无”(设立撤销合并)和“变更”(规格或名称改变),相同之处都是本级政府提出方案,报上一级政府编办审核,再报上一级政府批准。不同之处是“有无”,还需要本级政府报本级人常备案,而“变更”不需要备案。
2⃣️协商。即两个以上职能部门职责发生冲突,先协商,成功则报本级编办备案;不成功则由本级编办提出方案,报本级政府审批。
3⃣️内设:内设,即某职能部门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问题。由本职能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编办审批。
4⃣️总结:新设的找上一级政府,协商的找本级政府,内设的找本级编办。
地方的事业单位机构和编制管理办法
由省自直的编办拟定
报中编办审核
由省自直政府发布(而不是省编办)
上下↕️两级编办之间的关系
是业务指导和监督关系,而不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行政编制总额
统一ALL由:省级政府提出、国务院批准。
同时,如果要在同一区域不同层级调配适用行政编制,则应当由省编办提出 ,报国编办批准。
“同时,….”本规定属于“🥚📖”,注意⚠️原则上:地方各级政府根据调整职责的需要,可以在行政编制总额内调整本级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编制。
地方各级政府机构编制工作,实行
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而不是省一下垂直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