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主体_公务员法 Flashcards
公职的取得方式?
1.录用制:
适用于(初次)进入行政机关,担任(主任科员以下),以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2聘任制:
由用人单位通过与应聘人员签订协议来任用公务员的任职方式。
3.注意:
1)公务员领导职务:
实行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
2)公务员职级:
实行委任制和聘任制。
录用制的方式,原则,试用期和录用排除?
- 主要方式:考试考核
- 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3.试用期:
1)新录用试用期:一年
2)试用期满:
a.合格:
委任相应职级和级别
b.不合格:
取消录用
c.注意:
取消录用≠不予录用;
区别于辞退(辞退的是正式员工)
4.录用排除:政审时,保证纯洁。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被开除党籍的
(≠民主党派)
3)被曾被开除公职的
(广义,所有的公职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情形
聘任制的条件和特点?
1.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1)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2)但涉及国家秘密的职位除外
2.特点:
1)签协议:
a.实行协议工资制,工资是协商的;
b.合同的签订,变更或解除:
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2)定期限:
a.聘任期限为1–5年
b.可以约定1~12个月的试用期
3)可仲裁:
a.就聘任协议发生争议,可以在#60日内申请(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b.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省人保厅)
根据需要设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
c.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 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
d. 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公职履行的内容?
1.考核
重点是考核工作业绩
2.交流
1)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
2)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
3.回避
考核的方法,结果和不好的法律后果?
1.定期考核方法:
1)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定期考核等方式
2)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为基础
3)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方式
2.结果:
1)4个等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2)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3.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法律后果:
1)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或者职级层次任职
2)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3)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称职,予以辞退。
交流的方式和挂职?
1.方式:
1)调任
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事业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外到内)
a.担任领导职务
b.或4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
2)转任:内到内的交流
公务员在国家机关内部不同职位间的调动
2.挂职:临时性
1)根据工作需要,以挂职方式选派公务员承担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任务或者其他专项工作
2)挂职期间不改变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
回避的种类和内容?
1.任职回避:4种关系三类职务干不了
1)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
a.同一机关+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
b.同一机关+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间接可以)
c.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人权钱6类)
2)公务员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
2.地域回避:
担任乡级机关,县级,设区的市级及其有关部门 主要领导职务,应当实行地域回避。
(如公安局局长)
3.公务回避:针对某一项工作
有下列情形应当回避:
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
2)涉及本人配偶,近姻亲等利害关系
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情况。
4.回避决定:
依申请+依职权
5.离职回避:
1)含义:
公务员辞职或退休后主动离开,一定年限之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
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2)具体年限:
a.领导成员,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3年
b.一般公务员:2年
3)如果违反: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4)拒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双罚制)
a.没收公务员违法所得
+b对接收单位做出1~5倍的罚款
公务员的处分的内容?
- 处分的设定
- 处分的权限
- 处分的种类和期限
- 处分的适用。
处分由谁决定?
1.立法文件如法律,行政法规,政府规章等
+2.国务院决定。
处分的权限?
1.原则:
1)任免机关(谁任命谁处分)
2)监察机关
2.国务院组成人员:
国务院决定给予处分
3.地方各级政府正副职领导人员:
1)【上一级政府】决定给予处分
2)处分方式:
a.拟给予撤职,开除处分的,
由【本级政府】向【同级人大】提出罢免建议
b.对于(副职领导)人员,也可以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提出撤销职务的建议
4.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正职领导】人员:
1)由【本级政府】决定给予处分
2)拟给予撤职,开除处分的:
由【本级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免职建议。
处分的种类和期限?
- 警告6个月
- 记过12个月
- 记大过18个月
- 降级24个月
- 撤职,24个月(还是公务员)
- 开除。
处分的适用?
1.数错并处:
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应处分行为,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种类,
1)处分种类不同:吸收原则
只执行最重处分
2)处分种类相同:限制加重原则
一个处分期以上,多个处分期之和以下,
决定处分期(最高48个月)
2.新仇旧恨:
受处分期间,又受到新的处分:
并科原则: 先减后并,只考虑期限
3.上述所有处分期间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4.从轻处分(期限)
1)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
2)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
3)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情况属实
4)上述的三中行为(听其言,观其行,立功):
具备任何一种就应当从轻处分
5.减轻处分(种类):
公务员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
+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
应当减轻处分
(听其言+观其行)
6.免予处分:
1)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
2)应当给予警告处分,又有减轻处分情形
3)对同一违纪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已经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7.特殊人员的适用
对特殊人员处分的适用?
1.处分决定作出前,已经被(罢免,免职,辞去领导职务)的人:
仍应给予处分
(还在公务员队伍里)
2.依法被判处刑罚的:
给予开除处分
(保证纯洁)
3.在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退休的:
1)形式上不再给予处分
2)但是依法应当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
应当按照规定,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4.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的人员:
1)被立案调查+且不宜继续履行职责:
根据需要,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行职务
(无关的不用暂停)
2)立案调查期间四不得:
不得交流,出境,辞去公职或者办理退休手续
处分的效果?
1.受到任何处分:
在处分期间,都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
2.受警告处分:
1)可以晋升工资档次
2)可以参加年度考核,但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3.受记过,记大过处分:
不得晋升工资档次(也不会降)
4.受降级,撤职处分:
1)应当降低工资档次
2)其中撤职还应同时降低级别。
处分的撤销和解除?
1.处分的撤销:
(处分错了)
1)应当恢复级别,工资档次,按照原职务安排相应的职务(并非恢复原职务)
2)在适当范围内恢复名誉,予以补偿
2.处分的解除:
(处分对了+期限届满)
1)受开除以外的处分:
期满后自动解除
2)解除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职务,不再受原处分影响
3)但是
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
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原职级。
公职的退出的不同情形?
1.辞职:
1)辞去公职
2)辞去领导职务
- 辞退
- 退休
辞去公职的形式,程序和不得辞职的情形?
1.形式:
向任免机关书面提出申请
2.程序:
30日内审批;
对领导成员90日内审批
3.不得辞职的情形:
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2)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
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必须由本人继续处理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
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辞去领导职务的情形以及与辞职的区别?
1.种类:
1)因公辞职
2)自愿辞职
3)引咎辞职(问责制)
4)责令辞职
2.辞职与辞去领导职务的区别:
1)辞职:失去公职,不再是公务员
2)辞去领导职务:不再是领导,但是还是公务员。
应予辞退的情形和不得辞退的情形?
辞退:只是不胜任工作,比开除温柔
1.应予辞退的情形:
1)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
3)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
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
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
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a. 连续超过15天 b. 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
6)失业保险:
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2.不得辞退的情形:
1)因公致残,被确认为全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
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三期内)
法定退休的情形和提前退休的条件时间?
1.法定退休情形: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完全丧失工作能力
2.提前退休:
条件:
1)工作年限满30年
2)据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工作年限满20年。
申诉制度的适用范围和程序?
1.适用范围:内部行政行为
如行政处分,辞退,或者取消录用,降职,免职,未按规定变化工资福利保险待遇等
2.程序:
两个阶段:复核;申诉(不是必经阶段)
1)先复合再申诉:
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可以先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
(自知道处理之日起30日内)
2)直接申诉:
可以不经复核,直接向上一级机关或者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申诉。(3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