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背 Flashcards
執行司法警察勤務基本原則?
遵守偵查原則 重視法定職責 把握勤務重點 堅持操守立場 發揮整體功能
告訴有無年齡限制?
法律上並無明文規定告訴人之年齡限制,不論其是否已成年,只要具有意識能力,均可提出告訴
自首與自白有何差異?
自首,對未發覺之犯罪,自動告知所犯之罪而願受裁判者
自白,是在犯罪發覺後,於偵查或審判坦白承認犯罪經過者
何謂自首?其構成要件為何?
對於未發覺之犯罪,向有偵查犯罪職權機關申述犯罪事實
自首構成要件 須為自己犯罪 須於犯罪未發覺前 須向有偵查權之機構報告 需有接受裁判之意思
通知犯罪嫌疑人與證人之通知書有何不同?
犯罪嫌疑人與證人之通知書有異,不可混為一談:
-全銜不同:憲兵隊通知書(犯罪嫌疑人),憲兵隊證人通知書(證人)
事由不同:犯罪嫌疑人之通知書(案由),證人之通知書(持證之事由)
稱呼不同:犯罪嫌疑人之通知書(犯罪嫌疑人),證人之通知書(被通知人)
刑事訴訟法76條(犯罪嫌疑重大)所指為何?
本條之(犯罪嫌疑重大)所指為(涉案程度高低)而非刑度之輕重
訊(詢)問前告知程序之做法為何?
1.關於罪名之告知於告知如有變更者需再告知
2.其餘事項之告知,無變動可能性應解為警詢
3實務上執行本條規定時,筆錄需載明此程序告之內容
4法務部詢問前口頭告知外,並印製權利告知事項單
那些人不能派人犯解送勤務
1對車,船,飛機有暈或昏睡習慣者
2對解送之人犯應於迴避者
3有影響安全顧慮者
4有疾病或健康欠佳者
刑事案件調查移送書移送作業時機為何?
1刑事案件罪證齊全,一律以刑事案件調查移送書偵辦
2憲兵隊對司法案件,移送管轄司法機構偵辦
3少年案件,移送少年法庭處理
告訴與告發有何差異?
@主題(人) 告訴:犯罪之被害人,被害人之法定代言人,配偶 告發:任何人,除有告訴權之人,犯罪嫌疑人之外 @告訴方法: 告訴:報告犯罪之事實外,需請求訴追 告發:僅報告犯罪事實即可 @權益: 刑訴256 告發人則無權利
何謂送達?
以訴訟關係之文書,交付於訴訟關係人之程序
何謂公示送達
公文送達:乃用公事通告之辦法,而為文書送達之事謂,此為無法送達處所之救濟方法
何謂共同偵辦案件
共同偵辦案件,指憲警雙方均獲得情資,派出相等兵力編組,統合戰力將幕後集團一網打盡
何謂(事實上原因)
詢問犯罪嫌疑人時,依現實情況,人力不足無法由不同人詢問紀錄,需由同一人自問自錄之方式為之
健全完整刑事資料電腦建檔工作為何?
時機:自行偵辦之刑事
目地:健全犯罪資料運作,提供完整刑事資料供司法警察機關辦案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