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 Flashcards
区分原则
15
当事人之间 订立 有关 设立、变更、转让、消灭 不动产物权 除另有规定/约定 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 不影响合同效力
异议登记、更正登记
19
权利人 利害关系人 认为 不动产登记簿 记载事项错误 可申请更正登记 ?记载的权利人 书面同意/有证据证明确有错误 登记机构 应当更正
不同意更正 利害关系人 可申请异议登记 申请人 异议登记15日内 不起诉 失效 不当 造成权利人损害 可向申请人 请求损害赔偿
预告登记
20
当事人 签订 买卖房屋/other不动产物权 为保障 将来实现物权 按约定 可向登记机构 申请预告登记 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 处分该不动产 不发生物权效力
债权消灭/自能 不动产登记 3月内 未申请登记 预告登记失效
事实建造
30
因 合法建造、拆除房屋 事实行为 设立/消灭物权 自事实行为成就 发生效力
返还原物请求权
34
无权占有 不动产/动产 权利人 可请求 返还原物
无权处分、善意取得
106 无权处分人 不动产/动产 转让 受让人 所有权人 有权追回 除另有规定 下列情形 受让人 取得该?/?所有权: (1)受让时 善意 (2)合理价格 转让 (3)依法应登记 已登记 不需要登记 已交付 受让人 取得所有权 原所有权人 有权 无处分权人 请求赔偿损失 善意取得other物权 参照
地役权
158
自地役权合同生效 设立 当事人要求登记 可向登记机构 申请 未经登记 不得对抗善三
混合担保(债务人提供的物保和保证并存)
176
被担保的债权 既有物的担保 又有人 不履行到期债务/发生约定的实现?情形 债权人 应按约定实现债权
无约/不明确 债务人 自己提供物保 应先就该物保 实现债权 第三人 提供物保 可以就该物保 实现/要求保证人承担 第三人 承担担保责任后 有权 追偿
流押条款
186
抵押权人 债务履行期届满前 不得 抵押人 约定 债务人 不履行到期债务 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房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权
187
以 建筑、 other土地附着物 建设用地使用权 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抵押 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 自登记时 设立
抵押物的移转制度
191
抵押期间 抵押人 经抵押权人同意 转让抵押财产 应当 转让所得价款 提前清偿债务/提存 超过债权数额部分 抵押人所有 不足部分 债务人清偿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 不得转让 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 消灭抵押权 除外
新增建筑物
200
建设用地使用权 抵押后 该土地 新增建筑物 不属于抵押财产 实现抵押权时 应当一并处分 新增建筑物 建设用地使用权 但新增?所得价款 抵押权人 无权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
203-207
占有返还请求权
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