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性 Flashcards
数据库的安全性和计算机系统的安全性之间存在什么关系
安全性问题不是数据库系统所独有的,所有计算机系统都有这个问题。只是在数据库系统中大量数据集中存放,而且为许多最终用户直接共享,从而使安全性问题更为突出。
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是否有效是数据库系统的主要技术指标之一。
数据库的安全性和计算机系统的安全性,包括计算机硬件、操作系统、网络系统等的安全性,是紧密联系、相互支持的。
数据库的安全性
保护数据库以防止不合法的使用所造成的数据泄露、更改或破坏。
计算机系统的安全性
为计算机系统建立和采取的各种安全保护措施,以保护计算机系统中的硬件、软件及数据,防止其因偶然或恶意的原因使系统遭到破坏,数据遭到更改或泄露等。
计算机系统的安全性问题
技术安全类、管理安全类和政策法律类。
技术安全
计算机系统中采用具有一定安全性的硬件、软件来实现对计算机系统及其所存数据的安全保护,当计算机系统受到无意或恶意的攻击时仍能保证系统正常运行,保证系统内的数据不增加、不丢失、不泄露。
管理安全
由于管理不善导致的计算机设备和数据介质的物理破坏、丢失等软硬件意外故障以及场地的意外事故等安全问题。
政策法律
政府部门建立的有关计算机犯罪、数据安全保密的法律道德准则和政策法规、法令。
计算机以及信息安全技术方面的安全标准
TCSEC, CC标准。
TCSEC
1985年美国国防部(DoD)正式颁布的<>(Trusted Computer System Evaluation Criteria,TCSEC或DoD85)。
信息安全标准的发展历史
1985年美国国防部可信计算机系统评估准则(TCSEC)。 1991年欧洲信息技术安全评估准则(ITSEC)。 1993年加拿大可信计算机产品评估准则(CTCPEC)。 1993年美国信息技术安全联邦标准(FC)草案。 通用准则(CC)V1.0 1996年 V2.0 1998年 V2.1 1999年 1999年CC V2.1成为国际标准(ISO15408)。 2001年我国采用其为国家标准。 目前CC已经基本取代了TCSEC,成为评估信息产品安全性的主要指标。
TCSEC/TDI
TCSEC又称桔皮书,1991年4月美国NCSC(国家计算机安全中心)颁布了<>(Trusted Database Interpretation,简称TDI,即紫皮书),将TCSEC扩展到数据库管理系统。TDI中定义了数据库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中需满足和用以进行安全性级别评估的标准。
TCSEC/TDI描述安全级别划分的指标
安全策略、责任、保证和文档。每个方面又细分为若干项。
TCSEC/TDI将系统划分的等级
根据计算机系统对各项指标的支持情况,TCSEC(TDI)将系统划分为四组七个等级,依次是D、C(C1、C2)、B(B1、B2、B3)、A(A1),按系统可靠或可信程度逐渐增高。 A1:验证设计 B3:安全域 B2:结构化保护 B1:标记安全保护 C2:受控的存取保护 C1:自主安全保护 D:最小保护
D级
是最低级别。保留D级的目的是为了将一切不符合更高标准的系统,统统归于D组。
如DOS就是操作系统中安全标准为D的典型例子。它具有操作系统的基本功能,如文件系统、进程调度等,但在安全性方面几乎没有什么专门的机制来保障。
C1级
只提供了非常初级的自主安全保护。能够实现对用户和数据的分离,进行自主存取控制(DAC),保护或限制用户权限的传播。现有的商业系统往往稍做改进即可满足要求。
C2级*
实际是安全产品的最低档次,提供受控的存取保护,即将C1级的DAC进一步细化,以个人身份注册负责,并实施审计和资源隔离。达到C2级的产品在其名称中往往不突出"安全"这一特色,如操作系统中的Windows2000,数据库产品中的Oracle7等。
B1级*
标记安全保护。对系统的数据加以标记,并对标记的主体和客体实施强制存取控制(MAC)以及审计等安全机制。B1级别的产品才认为是真正意义上的安全产品,满足此级别的产品前一般多冠以"安全"或"可信的"字样,作为区别于普通产品的安全产品出售。
例如,操作系统方面有惠普公司的HP-UX BLS release 9.0.9+等,数据库方面则有Oracle公司的Trusted Oracle7,Sybase公司的Secure SQL Server version 11.0.6等。
B2级
结构化保护。建立形式化的安全策略模型并对系统内的所有主体和客体实施DAC和MAC。
B3级
安全域。该级的TCB必须满足访问监控器的要求,审计跟踪能力更强,并提供系统恢复过程。
A1级
验证设计,即提供B3级保护的同时给出系统的形式化设计说明和验证以确信各安全保护真正实现。
CC
CC是在上述各评估准则及具体实践的基础上,通过相互总结和互补发展而来的。和早期的评估准则相比,CC具有结构开放、表达方式通用等特点。
CC提出了目前国际上公认的表述信息技术安全性的结构,即把对信息产品的安全要求分为安全功能要求和安全保证要求。
安全功能要求用以规范产品和系统的安全行为,安全保证要求解决如何正确有效地实施这些功能。
安全功能要求和安全保证要求都以"类-子类-组件"的结构表述,组件是安全要求的最小构建块。
CC的文本
由三部分组成,三个部分相互依存,缺一不可。
第一部分是"简介和一般模型",介绍CC中的有关术语、基本概念和一般模型以及与评估有关的一些框架,CC的附录部分主要介绍"保护轮廓"(Protection Profile,简称PP)和"安全目标"(Security Target,简称ST)的基本内容。
第二部分是安全功能要求,列出了一系列功能组件、子类和类。具体来说有11类,分别是安全审计(FAU)、通信(FCO)、密码支持(FCS)、用户数据保护(FDP)、标识和鉴别(FIA)、安全管理(FMT)、隐私(FPR)、TSF保护(FPT)、资源利用(FRU)、TOE访问(FTA)、可信路径和信道(FTP)。这11大类分为66个子类,由135个组件构成。
第三部分是安全保证要求,列出了一系列保证组件、子类和类,包括7个类,分别是配置管理(ACM)、交付和运行(ADO)、开发(ADV)、指导性文档(AGD)、生命周期支持(ALC)、测试(ATE)、脆弱性评定(AVA)。这7大类分为26个子类,由74个组件构成。另外,第三部分中根据系统对安全保证要求的支持情况提出了评估保证级(Evaluation Assurance Level,EAL),并定义了保护轮廓PP和安全目标ST的评估准则,用于PP和ST的评估。
这三部分的有机结合具体体现在PP和ST中,CC提出的安全功能要求和安全保证要求都可以在具体的PP和ST中进一步细化和扩展,这种开放式的结构更适应信息安全技术的发展。CC的具体应用也是通过PP和ST这两种结构来实现的。
PP用于表达一类产品或系统的用户需求,是CC在某一领域的具体化。CC针对不同领域产品的评估,就体现在开发该类产品的PP上。CC并没有专门针对DBMS的解释。DBMS PP是CC在DBMS领域的具体化,相当于是对DBMS的解释。换句话说,CC的DBMS PP就相当于TCSEC的TDI。CC中规定了PP应包含的基本内容和格式。ST是对特定的一种产品进行描述,参加CC评估的产品必须提供自己的ST。
PP的编制有助于提高安全保护的针对性和有效性。ST在PP的基础上,将安全要求进一步具体化,解决安全要求的具体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