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要素 Flashcards
法律概念的含义
法律概念是法律要素里最基本的细胞,是对具有法律意义的社会事实或社会现象的概括性表达。
法律概念的定义方法
(1)在法律规范中对其含义直接明文规定或释明,其含义需要借助日常语言来理解或是由执法或司法官员依据职权予以界定;
(2)在法律规范中无明文解释,有法学家进行理论上的描述或阐释,法官对这类概念作原则性的把握。
不确定的法律概念
概念:指在油的情况下,为了使法律规定更加适应社会现实的复杂性,有些法律概念的含义具有一定的开放性。
分类:
(1)经验型概念,主要指可依据知觉或经验感知的事实或状况;
(2)规范性概念,主要指需要法律适应着价值判断方可感知其意义的概念。
法律规则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法律规则是法律要素的主要元素,是指在具体的条件下为法律主体设置具体的权利义务的行为准则。
特征:(1)规范性;(2)确定性;(3)体系性。
法律规则的结构
法律规则有三个内部要素:适用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1)适用条件:法律规则中确定适用该规则的前提条件;
(2)行为模式:法律规则中有关行为本身的规定。行为模式包括可以做的行为、禁止做的行为和应当做的行为。
(3)法律后果:法律规则中对行为赋予法律评价处理的部分。法律后果包括对违反义务性规定的行为提供一种否定性法律后果,和对授权性行为提供一种肯定性的法律后果。
法律规则的种类
(一)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根据行为人是否可以选择为或不为某一规则可分为)
授权性规则又称授权规则,其行为模式系可为,即对于行为人自身而言,他可以选择做或不做某种行为。
义务性规则是规定人们必须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则,它根据义务类型的不同又可以分为禁止性规则和命令性规则。
(二)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根据行为人之意志和法律之意志的优先性序位分为)
强行性规则,指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具有绝对的法定性,不允许行为人任意改变的法律规则。
任意性规则,指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可以因行为人的个人意志予以改变的法律规则。授权性规则一般都是任意性规则,但二者并非完全对应关系。
区分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的关键在于行为人之意志和法律之意志的优先性序位,以及看规则中的法律意志是否具有垄断性。
(三)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根据规则要素的齐备程度可分为)
确定性规则,指规则本身提供了全部规则要素的表达,而无须在援引其他规则来确定本规则内容的法律规则。
委任性规则,指没有明确规定行为规则的内容,而是授权某一主体进一步提供规则内容的法律规则。
准用性规则,指没有明确规定行为规则的内容,但是明确支持可以原因其他规则来使本规则内容得以确定的法律规则。
(四)调整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所调整的行为是否依存于规则而存在)
调整型规则,指那些被法律规则所调整的行为并不依存于规则而独立存在,或者说被规则所调整的行为在规则出现之前就已存在的法律规则。
构成性规则,指那些被规则所调整的行为都是基于规则本身才产生的。
法律原则概念
法律原则是对法律之目的、精神、价值等所作的限领型规定,是指导具体法律规则的规范原理和价值准则。
法律原则的分类
(一)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
基本原则集中体现了法律的基本价值和精神追求,比之具体原则,基本原则的适用范围更广,具有更加普遍的意义。
(二)公理性原则和政策性原则
公理性原则一般指那些反映社会关系本质属性的法律原理。政策性原则通常都是反映特定时空、特定国家的社会关系和利益诉求的原则,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地域性和民族性,他只是一时的公理,一旦国情民情改变,它也势必随之改变。
(三)实体性原则和程序性原则
实体性原则指那些直接涉及法律实体性问题的原则,而程序性原则是那些主要涉及法律程序性问题的原则。
(四)宪法原则和法律部门原则
宪法性原则就是宪法所确定的原则,法律部门原则就是各法律部门中确定的原则。
法律原则的作用
(一)对法律变革的作用
在历史变革转折之时,新生实力的利益诉求一旦通过政治斗争获胜,便进一步转化为法律上的诉求,产生了适应新社会的法律原则,
(二)对法律适用的作用
主要体现为弥补法律漏洞,指导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限定自由裁量的范围等几个方面。
法律原则在司法中的运用
- 顺位限制原则:穷尽规则,方可援引法律原则;
- 目的限制原则:非为个案正义,不得抛弃法律规则;
- 优势理由原则:面对规则冲突,当择优而取。
法律关系的含义和特征
(一)含义 法学上的一个基本概念,是法律规范作用于社会的结果,是法律从静态向动态的转换。是指根据法律规范所产生的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的特殊的社会关系。 (二)特征 1.法律关系是以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的社会关系; 2.法律关系是体现国家意志性的社会关系; 3.法律关系是特定主体之间的法律上的权利义务的关系; 4.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的社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