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伟做题! Flashcards
监督机关不是法人必设机关
因为:一人有限公司,就只有一个股东,三个机关都没有
法人三机关
意思机关(决策):股东会、股东大会
执行机关(管理):董事会
监督机关:监事会
公司的全部资产用来还债
包括 总公司、分公司、主要营业机构的财产!
这道题我做错了!
题眼:分公司
1⃣️有法人资格,所以可以对外签合同
2⃣️但是不能独立承担责任!所以履行合同中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不能做错!!(我复习五六遍这个点了!
题眼:超越经营范围
原则有效。除非“🈲️、🚫限制、特”,比如枪支、毒品、烟草、食盐等~!
题眼: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仍实施
均为:广义的无权代理,效力待定⚠️
1⃣️相对人善意(仅仅不知情):
- 相对人:催告权+撤销权
- 本人:追认权
2⃣️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不知情+尽到注意义务)
- 构成:表见代理‼️
- 表见代理有效
3⃣️撤销: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而非撤销诉权。
4⃣️催告:30天为限,默视=拒绝追认。
表见代理的要件
1⃣️属于无权代理
2⃣️善意且无过失(有理由相信)
3⃣️效力:有效
诉讼时效
1⃣️法定权益,不得约定放弃
2⃣️有些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3⃣️原则上只能在一审中提出,二审中提了不予受理(除非二审的时有新证据🉑️证明诉讼时效经过!)
学术观点:除民法典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外,学界也提出一些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1、确认物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该权利不属于实体法上的请求权,故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2、基于共有关系产生的分割共有财产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
共有物分割请求权是指共有人对其享有共有权的确认并以此为基础请求分割共有物,其本质为形成权,故不应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3、请求撤销合同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请求撤销合同权本质上是形成权。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自己单方意思表示,使自己与他人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形成权与支配权具有的共同特点是权利行使的单方性和无需他人协助性。但其不同点在于:支配权往往存在以不作为的方式行使的情形;而形成权一般以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为重要形式。支配权不具有特定的相对方;形成权具有特定的相对方。从形成权具有特定的相对方角度分析,其积极行使与否影响交易秩序的稳定,因此,其应受期间的限制,但该期间并非诉讼时效期间。
4、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权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
关于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权是否为形成权存在争议,但应予明确的是,其并非实体法意义上的请求权,故其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5、因相邻关系产生的请求权
相邻关系是罗马法以来物权法中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指相邻近的不动产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具体而言,相邻各方在对各自所有或使用的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互间依法应当给予对方方便或接受限制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于相邻关系本身并非独立的权利,其应从属于不动产,因而基于相邻关系产生的请求权,一般均认为不应适用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1⃣️首先,不动产无论是否已经登记,其返还原物请求权均不适用诉讼时效;
2⃣️其次,登记的动产物权之返还原物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最后,未登记的动产物权之返还原物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
不动产价值大、不以损耗、取证便捷,因此可以沿用较长的诉讼时效;相反,动产价值小、流动大、易耗损导致举证困难,如果不适用诉讼时效会增加诉累,也不利于矛盾及时解决。
诉讼时效
一般是可变的,可以中止、中断呀!
除斥期间才是不可变的!!
经过诉讼时效后的给付
不构成不当得利
补充: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
-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 合同被撤销的,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合同被撤销之日起计算。
- 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 管理人请求支付因无因管理行为产生的必要管理费用、赔偿产生的损失的,从无因管理行为结束并且管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人之日起计算。
- 本人请求赔偿因不当无因管理行为产生的损失的,从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管理人及损害事实之日起计算。
- 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后,上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
建议考前看10遍!!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是指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两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3年计算。
即:权利人可以抛开诉讼时效制度,不受3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只要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权利人提起诉讼时侵权行为仍在持续,均可向人民法院请求著作权保护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仍可予以支持,权利人仍可获得自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3年的侵权损害赔偿‼️
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关键词
利息=法定孳息=原始取得
继承遗产=继受取得
拾得=先占=原始取得
种田、手艺活=生产劳动=原始取得
关键词:赠与
不构成善意取得!迅速反应,需要合理对价!
题眼:分期付款合同
所有权保留,善意取得,解除合同(外加要求支付使用费),返还原物(对第三人无支付对价义务)
题眼:明显不合理低价
不构成善意取得
违约责任
物归原主,钱归原主
题眼:抛弃
1⃣️单方行为
2⃣️将意思表示表示于外部=完成了抛弃行为
3⃣️他人的拾得=先占=原始取得‼️
题眼:丢失
1⃣️非无主物
2⃣️不可先占,不可原始取得
3⃣️返还原物的义务
题眼:继承后出卖
1⃣️继承=继受取得=非依法律行为取得不动产物权=不需要登记(登记既不是生效要件,也不是对抗要件)
2⃣️继承后出卖=需要登记生效
题眼:有效的买卖合同
对应:合法占有、有权占有
戴帽子:继承
登记非生效、也非对抗要件
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对应:房屋的共有人+承租人(⚠️包括:承租人与转租后的次承租人)
题眼:按份共有中的改良行为(重大修缮)
按份共同=2/3份额以上
共同共有=全体
重点: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的
共有人优于承租人
因前者基于所有权,后者基于债权
题眼:地役权的从属性
1⃣️房屋转让=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所有权人成为新的地役权人
3⃣️地役权登记=可以对抗供役地的受让人(善意第三人)
重点:地役权对抗
1⃣️登记是对抗要件
2⃣️登记了,才可以对抗(向第三人主张)地役权
重点:小偷的占有
自主占有
我想的正好相反了
不管辗转了几手
物权人(所有权、用益物权人)
占有被侵夺人
均可向现实的无权占有人请求返还原物
题眼:抵押期间转让财产
1⃣️可以转,且抵押权不受影响(有约定除外)
2⃣️可以转,但应当及时通知(保障抵押权人的权益)
3⃣️抵押权人接到通知后=或要求其提前清偿or提存
题眼:动产浮动抵押(也叫集合抵押)
正常经营中的买受人,不会受到抵押权的影响。(=无法对抗)
问合同何时生效,物权何时设立
比如,质押合同本身成立就生效;但质权在交付之后才生效。
交付又关联到“指示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
定金合同
实践性合同,实际交付合同才成立!!
买卖合同
因未履行约定而不生效的,若另一方履行了主要部分,合同又生效了。
定金合同以实际交付的数额为准
1⃣️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无效(而不是整个合同无效)
2⃣️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少于或多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对定金合同的【变更】
如果题目是日常生活对话
考点对应的是:要约和承诺,合同是否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