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準則 Flashcards
國家機密保護法於何時正式施行?
92年10月1日。
國家機密保護法立法目的為何?
建立國家機密保護制度,確保國家安全及利益。(第1條)
何謂國家機密?
指為確保國家安全或利益而有保密之必要,對政府機關持有或保管之資訊,經依「國家機密保護法」核定機密等級者。(第2條)
國家機密必須具備之三個要件為何?
- 必須為確保國家安全或利益而有保密之必要者。
- 必須為「政府機關」。
- 依法由授權官員核定,並符合國家機密保護法要求及標示「機密等級」者。
國家機密等級中「絕對機密」區分標準為何?
適用於洩漏後足以使國家安全或利益遭受非常重大損害之事項。
國家機密等級中「極機密」區分標準為何?
適用於洩漏後足以使國家安全或利益遭受重大損害之事項。
國家機密等級中「機密」區分標準為何?
適用於洩漏後足以使國家安全或利益遭受損害之事項。(第4條)
何謂「機密屬性」?
機密資訊依其內容、性質及保護該機密之罰則,經審查核判後,可區分為「國家機密」、「軍事機密」、「國防秘密」及「公務秘密」等四種。
何種國家機密應永久保密?(第12條)
涉及國家安全情報來源或管道之國家機密。
何種機密等級不得複製?
絕對機密。(第15條)
何謂「軍事機密」?
指與軍事作戰具有直接關聯,為確保軍事安全或利益而有保密之必要,並經依法令核定之文 書、圖畫、消息、電磁記錄或物品。
軍事機密其具體內容區分為那七大類?
- 人事。2.情報。3.作戰演訓。4.軍備。5.編裝及軍事整建。
6. 通信資訊及電子。7.主計。
何謂「國防秘密」?
指軍事機密以外,為確保國防安全或利益,而有保密之必要,由國防部主管並經依法令核定機密等級之文書、圖畫、消息、電磁記錄或物品。
何謂「公務秘密」?
指除「國家機密」、「軍事機密」及「國防秘密」外,凡依其他法令應保守秘密之資訊均屬之。
那些人員出境,應經其(原)服務機關或委託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之人核准?
- 國家機密核定人員。
- 辦理國家機密事項業務人員。
- 前二款退、離職或移交國家機密未滿三年之人員。(第26條)
核定國家機密(含軍機及國防秘密)之原則為何?
- 區分等級分別授權。 2.區分平、戰時授權。
3. 直接書面授權核定人員,且不得再授權。
國防機關(單位)之「絕對機密」平時由誰核定?
由總統、行政院長授權國防部部長核定。
戰時國家機密屬於「絕對機密」者由誰如何核定?
- 編階中將以上各級部隊主官或主管。
2. 部長授權國防部所屬各單位簡任12職等或編階中將以上主官(管)。
戰時國家機密屬於「極機密」者由誰如何核定?
- 編階少將以上各級部隊主官或主管。
2. 部長授權國防部所屬各單位簡任11職等或編階少將以上主官(管)。
戰時國家機密屬於「機密」者由誰如何核定?
- 編階中校以上各級部隊主官或主管。
2. 部長授權國防部所屬各單位薦任8職等或編階中校以上主官(管)。
公務秘密由誰核定?
不受平、戰時限制,亦不區分機密等級,由國防部所屬單位編階上校以上主官(管)核定。
不受平、戰時限制,亦不區分機密等級,由國防部所屬單位編階上校以上主官(管)核定。
不受平、戰時限制,亦不區分機密等級,由國防部所屬單位編階上校以上主官(管)核定。
彙整相同機關內數個單位之機密資訊,其機密等級如何核定?
以其中最高之等級為機密等級。
核定機密資訊若涉及其他機關業管之資訊時,其機密等級如何決定?
應採會商方式決定機密等級,並作成書面紀錄附卷;但若發生爭議,則由共同之上級機密決定。
核定國家機密的同時還必須核定那些事項?
必須核定保密期限或解除機密條件。
屬國家機密者其保密期限規定為何?
- 「絕對機密」30年、「極機密」20年、「機密」10年,國家機密保密期限不得逾30年,但如有需要需於保密期限屆止前6個月送請立法院審議。
- 「公務機密」保密期限為10年。
國家機密最遲應於多少年內開放運用?若必須延長,則應獲得那一機關同意?
國家機密至遲應於30年內開放應用,其有特殊情形者,得經立法院同意延長其開放應用期限。
報請立法院延長開放運用之國家機密,應於何時送達?立法院若未同意延長之處置為何?
應於保密期限屆滿6個月前送達立法院。立法院於保密期限屆滿時仍未同意者,該國家機密應即解除。
國家機密之註銷、解除及變更等級由誰發動?
- 原核定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有核定權責人員依職權所為之要求。
2. 個人或團體在爭取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因國家機密之核定而受損害或有損害者,亦得提出申請。
個人或團體申請國家機密之註銷、解除及變更等級,有何限制?
個人或團體申請註銷、解除及變更等級國家機密者,以其所爭取之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因國家機密之核定而受損害或有損害之虞為限。
個人或團體申請國家機密之註銷、解除及變更等級,有權核定人員之核定時間?
應於接獲申請後30日內核定;戰時,於10日內核定之。
國家機密重新核定或變更機密等級,其保密期限如何計算?
均自原核定日起算。
「國家機密」如何標示與註記?
- 於「密等及解密條件」下同時標示、註記「本件屬國家機密,亦屬軍事機密(國防秘密)」之字句。
- 於「簽呈、文稿、會辦」等文件,左上角加蓋紅色「保密警語」章戳。
- 保密期限或解除機密條件,標示於「簽呈、文稿、會辦」等文件左上角。
「一般公務機密」如何標示?其標示作法是否與「國家機密」相同?
「一般公務機密」不區分機密等級,僅於「簽呈、文稿、會辦」等文件左上角加蓋藍色「保密警語」章戳。
國家機密僅核定解密條件,而未核定保密期限,其期限如何計算?
仍依「絕對機密」30年、「極機密」20年、「機密」10年計算。
國家機密之橫書活頁文書如何標示機密等級及保密期限?(施行細則第17條)
於每頁頂端標示;裝訂成冊時,應於封面外頁及封底外面上端標示。
國家機密之錄音(影)帶(片)及電磁紀錄片如何標示機密等級及保密期限?
- 於本片(帶)及封套標題下或其他易於識別之處標示機密等級及保密限。
2. 播放或放映開始及終結時,聲明其機密等級。
國家機密之地圖、照相圖、物品等如何標示機密等級及保密期限?
- 地圖、照相圖或圖表於每張正反面下端標示。
2. 物品,於明顯處或另加卡片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