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的基本理论 Flashcards
诉的基本要素
(1)诉的主体:当事人
(2)诉的客体:
诉讼标的,注意区分以下概念:
1.诉讼标的:当事人发生争议并请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
2.诉讼请求:原告基于该实体法律关系向被告提出的具体的请求
(3)诉的理由:当事人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背诵要点:
1.诉讼标的是一种实体法律关系。诉讼请求是原告基于这种法律关系向被告提出的具体的请求。
2.基于同一诉讼标的(实体法律关系),当事人可以提出若干不同的诉讼请求。
诉的分类
(1)确认之诉
求确认与被告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
1.积极确认之诉
请求确认法律关系存在或有效
2.消极确认之诉
请求确认法律关系不存在或无效
(2)给付之诉
请求判令被告履行一定的义务
1.财务的给付
2.行为的给付(积极的作为/消极的不作为)
(3)变更(形成)之诉
请求法院改变或者消灭既存的民事法律关系,也称形成之诉
背诵要点:
1.诉的分类是对“诉”进行分类,特别程序、非讼程序不存在“诉”的分类问题。
2.诉的分类的唯一依据是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要看被告的答辩意见,被告的答辩意见是干扰信息。
3.给付之诉、形成之诉中可能包含确认的内容,但只要出现了给付或者变更的请求,就一定是给付或者变更之诉,不可能再是确认之诉,因为确认之诉中只能有确认的请求,不可能出现给付或者变更的请求。
4.给付之诉中给付的内容包括财物和行为,行为包括积极的作为和消极的不作为。
5.(消极的)确认之诉和形成之诉的区别在于确认之诉中待确认的法律关系是否存在是正在争议的问题,而形成之诉中待变更、消灭的法律关系一定是既存而有效的。
如张三起诉请求确认与李四之间婚姻关系无效是确认之诉–婚姻有效、无效是正在争议的问题;而张三起诉要求与李四离婚是形成之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是婚姻关系既存而有效。
6.一个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内容三个方面,原告请求对其中之一进行变更即是请求对该法律关系的变更,为变更之诉
例1:张三与李四签订买卖合同后,经催告后李四拒不支付货款,张三向李四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李四对该通知有异议,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解除行为无效。李四提起的是什么诉?
例 2:张三与李四签订买卖合同后,经催告后李四拒不支付货款,张三起诉李四请求解除合同。张三提起的是什么诉?
例 3:李四欠张三10万元,无力清偿,张三发现李四将自己一辆价值15万的汽车无偿赠与给王五,张三遂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李四和王五之间的赠与合同。张三起诉李四要求撤销赠与合同是什么诉?
[分析] 有同学认为原告张三的诉讼请求是解除合同,即消灭既存的合同关系, 为形成之诉(变更之诉)。但值得注意的是形成之诉的本质特征在于形成之诉原告胜诉的生效判决具有形成力,即判决生效之时即为法律关系变更、消灭之日。如原告起诉解除婚姻关系,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之日即为婚姻关系消灭之时。而解除合同是什么诉呢?
根据《民法典》第565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据此,当事人可以通过单方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此时对方当事人对解除合同有异议,任何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本质并不是通过法院的判决解除合同,而是通过法院的判决对已解除的合同状态予以确认,是确认之诉。故例1为确认之诉。
引申一个问题,如果当事人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的方式主张解除合同,该诉是确认之诉还是形成之诉?根据《民法典》565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起诉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据此,原告起诉要求解除合同,法院受理案件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时合同解除,接下来的诉讼也仅仅是对解除合同的状态予以确认而已,同样是确认之诉。故例2为确认之诉。
当然,例3中张三起诉李四要求撤销李四与王五之间的赠与合同,为形成之诉。民法上的撤销权为一种形成诉权,即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才能消灭或者变更这种法律关系。故张三起诉李四要求撤销李四与王五之间的赠与合同,如果法院判决支持张三的诉讼请求,该判决生效之时李四和王五的赠与合同即告撤销,该判决具有形成力,例3为形成之诉。
1.张三请求确认妻子李四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确认之诉?
2.张三请求法院确认某财产无主是确认之诉?
3.张三、李四申请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效力为确认之诉?
4.张三申请法院实现担保物权是确认之诉?
5.张三起诉李四要求判令其归还借款,李四主张借款关系不存在,本案是确认之诉?
6.李四侵犯张三名誉权,张三起诉李四要求赔礼道歉、停止侵权、赔偿精神抚慰金是给付之诉?
7.股东起诉要求解散公司是变更之诉?
8.第三人撤销之诉是变更之诉?
9.张三起诉李四请求确认婚姻关系无效,是确认之诉?
10.张三起诉李四请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是形成之诉?
11.张三起诉前妻李四要求将婚生子张小三判归自己抚养是给付之诉?
12.张三代儿子张小三起诉前妻李四要求将张小三的抚养费从每月1000元增加到每月2000元是给付之诉?
13.张三与李四签订买卖合同后,经催告后李四拒不支付货款,张三向李四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李四对该通知有异议,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解除行为无效。是确认之诉?
14.张三与李四签订买卖合同后,经催告后李四拒不支付货款,张三起诉李四请求解除合同。是形成之诉?
15.李四欠张三10万元,无力清偿,张三发现李四将自己一辆价值15万的汽车无偿赠与给王五,张三遂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李四和王五之间的赠与合同。是形成之诉?
1、2、3、4四个表述均为错误。诉的分类是对“诉”进行分类,确认公民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确认财产无主、确认调解协议效力、实现担保物权等适用的是特别程序,不是诉讼程序,不存在“诉”的分类问题。
5.错误。诉的分类依据是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要求归还借款是给付之诉。
6.正确。本案为给付之诉,给付之诉的内容包括财物和行为,其中行为包括积极的作为、消极的不作为。
7.正确。股东的诉讼请求是消灭自己与被告(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为变更之诉。
8.正确。第三人(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原告)的诉讼请求是撤销、改变原生效判决,即消灭或者变更原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为变更之诉。
9.正确。婚姻关系是否有效,双方当事人正在争议,为确认之诉。
10.正确。婚姻关系既存而有效,张三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即将既存而有效的婚姻关系予以消灭,为形成之诉(变更之诉)。
11.错误。本来在前妻李四和张小三之间存在一个抚养权利义务关系,原告张三的诉讼请求是要求将这个抚养权利义务关系变为自己与儿子之间存在,是对既存抚养权法律关系的主体进行变更,为变更之诉。
12.错误。本来前妻李四与儿子张小三之间存在一个既存的抚养权利义务关系,根据这个权利义务关系,前妻的义务是每个月给1000元,现在原告要求将1000元变为2000元,即请求将既存抚养权法律关系的内容(数额)进行变更,为变更之诉。
13.正确。通过通知方式解除合同,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当事人提起诉讼是对解除合同的效力进行确认,为确认之诉。
14.错误。诉讼方式解除合同,法院判决确认该主张的,起诉状副本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既然起诉状副本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故诉讼仅仅是对合同是否解除的状态进行确认,为确认之诉。
15.正确。撤销权是形成诉权,法院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生效之时合同即告撤销,该判决有形成力,为形成之诉,